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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定省内高校在同一县(市、区)只能设1个教学点

2024年01月08日 字数:384
  阳光讯(记者 杜丽芳)1月6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就做好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发出通知,明确省内高校在同一县(市尧区)只能设1个教学点。
  省教育厅要求,在总体数量上,省内高校在同一县(市尧区)只能设1个教学点。省外高校原则上只能设在设区的城市,且在陕设点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同一设点单位最多承接3所主办高校的校外教学点。在本年度申报数量上,各高校调整后的本校在陕校外教学点总数一般不得突破2023年度本校在陕校外教学点总数(不含部属高校和外省高校在陕设置的校外教学点)。省外高校新增数量限1个,设点单位新承接校外教学点数量限1个。本省高校在同一教学点开设专业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省外高校在同一教学点开设专业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同一教学点不得开设不同主办高校同一层次、相同专业。省外高校开设专业须为陕西省空白或急需的本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