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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以高质量药品安全监测 筑牢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防火墙”

2024年04月10日 字数:780

  阳光讯(记者 刘金 通讯员 乔义平 文/图)近日,咸阳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获得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表扬,这是该中心连续3年获此荣誉。
  近年来,咸阳市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先后被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评为“医疗器械重点品种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妇联授予“陕西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咸阳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该中心在全市设立了国家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2个、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4个、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27个,注册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基层用户2456个、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基层用户1525个、化妆品不良反应基层用户85个,并在3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和3个公安强制戒毒所开展了药物滥用监测;建立了日常监测、风险预警、信息管理、通报表彰等制度,使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该中心依法落实医疗机构、药械化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戒毒机构监测报告主体作用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稳定在4000份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稳定在1500份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稳定在400份以上;联合咸阳市中心医院研究形成的《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应用研究》论文被咸阳市政府授予科技进步三等奖。该中心组织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研究形成的《丹参注射液临床不良反应报告的案例分析和讨论》荣获咸阳市科协优秀论文奖;先后处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平台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预警1起,发布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风险提示15个,处理“四同”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30起,调查药品疑似不良反应死亡报告5起。该中心召开了风险信号研讨会,形成了《建议修改注射用炎琥宁使用说明书的报告》《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临床使用风险提示》《注射用炎琥宁、穿琥宁儿童用药的风险提示》等风险预警文件,全力做到药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