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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

2024年07月25日 字数:785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日前,记者从商洛市商州区获悉,近期以来,商州区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局地大暴雨,各镇(街道)不同程度发生洪涝灾害,杨斜等镇(街道)房屋倒损、农作物受灾、基础设施损毁,灾情十分严重。据气象部门预报,降雨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发生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风险较大。
  根据《商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商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7月22日15:00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靠前指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灾害救助、救援救灾和抢通抢险等工作;各镇(街道)以及应急管理、民政、商务等部门要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农房、科工信、商务、电力、卫健等成员单位要根据灾情实际,向重灾镇村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全面核查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每日向区减灾办报送灾情核查统计等情况;交通运输、水利、科工信、电力等部门及相关镇(街道)要积极调配力量,全力抢修损毁的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每日向区减灾办报送抢修工作进度;各镇(街道)以及水利、交通运输、城管、电力、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库、公路、电力、地质灾害点、山洪危险区、重点工程、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的全面排查,及时做好预警提示,切实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密切监视汛情、雨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一旦发生险情灾情,有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按规定报告情况;财政、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及相关镇(街道)要对灾后重建工作及时安排,落实项目包抓责任,加快灾后重建进度,确保受灾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