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司法局活用“望闻问切”四字调解法 助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2024年09月30日 字数:903
  ■记者 任军
  为加快构建“让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的诉源治理新格局,营造良法善治的基层治理新“枫”景,汉中市南郑区司法局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要求下属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紧抓作风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理论知识水平,积极探索定纷止争新模式。全区司法所在不断实践探索的过程中,总结出了“望闻问切”四字调解法,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广泛应用。
  “望”字查事实
  查清案件事实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湘水镇司法所辖区居民叶某与李某就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生纠纷。调解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查看监控录像以及走访调查,查清了事实。事发当日11:30左右,当事人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回娘家,途经当事人叶某家门口路段时,叶某家的狗突然窜上马路,李某因此受到惊吓,继而骑车摔伤。
  “闻”字晓法理
  精准定位法条以及通晓原理是让群众信服的关键。调解人员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指出本案涉及饲养动物侵权责任,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调解人员向当事人解释,饲养动物侵权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的一种,该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只要求具有损害行为、损害后果,二者之间存有因果即可,不要求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调解人员详细介绍了“过失相抵”原则在饲养动物侵权中作为免责事由的适用条件。
  该案中,叶某家的狗属于农村的家畜家禽,是一般的饲养动物,其突然窜上公路致使李某骑车受惊摔伤,叶某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且由于受害人李某本身不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叶某的侵权责任无法减轻或免除。
  “问”字听诉求
  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观点和诉求是顺利沟通的桥梁。调解人员耐心倾听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看法,确认了受害人李某所主张的赔偿项目,了解了侵权人叶某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通过阐明法理和疏导劝解,最终寻求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确定了赔偿方案。
  “切”字下“快刀”
  调解人员在双方达成和解后,趁热打铁,立即起草了调解协议书,并尽快让双方签订了该调解协议,为本次调解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南郑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506件,调解成功1469件,调处成功率达97.5%。下一步,南郑区司法局将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与各镇(街)以及各村(社区)的协调联动,不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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