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优秀案例
2024年12月20日
字数:637
阳光讯(记者 向博 通讯员 党琰君 张凡)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影视公司诉某酒店放映权纠纷系列案件被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24年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优秀案例。
据了解,该系列案件的原告是某影视公司,因酒店在其经营场所的房间内安装了投影仪等放映设备,并在设备中装载了可供入住者点播影视作品的播放软件,不特定的入住者入住房间后在网络环境下可以点播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原告遂起诉要求各酒店停止侵犯其放映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汉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酒店服务的经营主体,提供的主要是住宿服务,而非观影服务,主观上并无侵犯原告放映权的意图,且酒店仅仅是将投影仪等放映设备作为房间配套设施提供给入住者,入住者在入住时,酒店也没有提供第三方播放软件的会员账号,更没有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存储于其提供的放映设备中。在网络环境下,入住者在该放映设备中自由使用第三方播放软件播放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并不在酒店可管理的范围之内,且原告也未证明酒店通过点播观影直接获利,故各酒店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系列案件宣判后,原告和被告均未上诉,作出的判决均已生效。该系列案件的审理,既体现了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打击恶意维权行为的决心,也展现了法院保护企业经营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力度,同时还展示了汉滨区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加强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良性发展的工作成效。
据了解,该系列案件的原告是某影视公司,因酒店在其经营场所的房间内安装了投影仪等放映设备,并在设备中装载了可供入住者点播影视作品的播放软件,不特定的入住者入住房间后在网络环境下可以点播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原告遂起诉要求各酒店停止侵犯其放映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汉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酒店服务的经营主体,提供的主要是住宿服务,而非观影服务,主观上并无侵犯原告放映权的意图,且酒店仅仅是将投影仪等放映设备作为房间配套设施提供给入住者,入住者在入住时,酒店也没有提供第三方播放软件的会员账号,更没有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存储于其提供的放映设备中。在网络环境下,入住者在该放映设备中自由使用第三方播放软件播放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并不在酒店可管理的范围之内,且原告也未证明酒店通过点播观影直接获利,故各酒店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系列案件宣判后,原告和被告均未上诉,作出的判决均已生效。该系列案件的审理,既体现了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打击恶意维权行为的决心,也展现了法院保护企业经营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力度,同时还展示了汉滨区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加强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良性发展的工作成效。